成都世纪城展馆的有关规定不仅是参加
2012成都儿童用品博览会的厂商需要了解,而且参观者也需要了解。
1、参展单位(外来施工单位)进场特装,须办理施工证,并向乙方交纳施工管理费10元/平方米、及施工临时用电费200元/处(220V/15A),否则不得进场施工。自带标准展具入场搭展,应向展馆展览服务公司申报,获得许可并按50元/展位交纳管理费用后方可进场搭建。
2、特装展位需交纳清洁押金,100平方米以内500元,100平方米—300平方米2000元,300平方米—500平方米3000元,500平方米以上5000元,展览结束后,经展馆展览服务公司检查合格后退还押金。
3、参展单位(外来施工单位)进场特装,应缴纳施工保证金,100㎡以下2000元(含100㎡),200㎡以下3000元(含200㎡),300㎡以下5000元(含300㎡),300㎡以上至500㎡10000元(含500㎡),500㎡以上至1000㎡20000元(含1000㎡),1000㎡以上酌情增加,撤展完毕及时找展场施工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凭签字确认单在撤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清退保证金。
4、参展单位自搭展位的施工安全质量应承担安全责任,如因施工不当引起展位坍塌、坠物、失火等情况,并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由参展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展馆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5、爱护展馆内公共设施、墙面、地面、展具。严禁在地面、展板、墙柱上钉、贴、打孔、油漆、涂色、拆改。不能自行增设或搭建展位。
6、凡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香蕉水、油漆、易燃涂料)未经展馆展览服务公司同意,一律不能带入场内。
7、未经展馆展览服务公司许可,场馆内不能进行木料现场加工、调漆、喷刷涂料等污染展馆环境的工作。如违反本项规定,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8、展馆内严禁吸烟。
9、展厅天花板网架上不得擅自悬挂广告或重物,悬挂须经乙方展览服务公司允许后按具体要求进行。如违反本项规定,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0、展位特装特殊结构高度不得超过6米。
11、展位电源插头只限于接驳小型电器之用,如:电视机、录相机、充电器等。展位如需增加照明、动力电、压缩空气机、一般用水或租用辅助工具,可在展场租赁处办理租用手续。
12、展场内地面负荷不得超过5000kg/㎡,2号、5号、8号展馆局部地方(场馆内已标示)承重不得超过2000kg/㎡,震动展品的负荷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50%。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13、布展时间为9:00—18:00,布展最后一天延至21:00,若布展需在此时间规定外进行,则由参展方另付加班费或场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