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教用品展发货须知
一、自带展品者请自行送达展馆(5月11日-12日展商进场布展);
二、指定产品运输代理
◆国内货运代理:华宇物流北京公司广渠路分公司
电 话:010-6738949967372379
联系人:刘经理18911290206
收货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展览大厅
收货人姓名:(填写参展单位来京参展人员姓名,届时凭收货人身份证提货)
收货人电话:(填写参展单位来京参展人员手机及单位电话)
注:1、发货前请联系本地华宇物流分公司,展品须在布展前3天运抵北京;
2、华宇物流各地联系方式请登陆:www.hoau.net
◆国际货运代理: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
地 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4层400号
邮 编:100028
电 话:0086-10-846011620086-10-846016380086-10-64671724
传 真:0086-10-64677828
联系人:刘亚南先生,陈曦先生,杨迪先生
注:请务必于发货前与我司联系,所有运输文件须写明收货人名称。请不要将我司联系人作为收货人,以免造成提货困难。
◎北京幼教用品展时间安排
☆整箱展品到达天津新港----在2013年4月25日之前
☆拼箱展品到达天津新港----在2013年4月18日之前
☆展品到达北京首都机场----在2013年4月18日之前
☆运单、提单、展品申报清单(随附)、其他运输单据、宣传资料、光盘、录像带到达我司时间为---展品到达港口前10天。
☆展品在2013年5月11日之前送至展览馆
☆展品处置通知请在2013年5月13日之前交于我公司。
☆2013年5月15日之后空包装箱将被运至展台、装箱后的展品将被运至海关监管库。
请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及对有关文件、信息和展品规定的时间期限。如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而引起的麻烦,我公司将对此不付任何责任。
◎北京幼教用品展海空运输:
A海运目的港----天津新港
B空运目的港----北京首都机场
所有的展品必须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已付”,提单收货人填写要求如下:
收货人: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
电话:86-10-84601638/86-10-64671724
联系人:陈曦先生
◎北京幼教用品展注意事项
1.请不要将我司联系人作为收货人,以免造成提货困难。
2.航空发运的展品,请立即将“航空运单”传真至我公司。
3.自送展品请于展览会开幕前布展期间将展品运至展馆现场。
4.展品回运计划最迟于闭幕前一天通知我部。
◎包装、制唛
展品包装要适于长途运输、反复装卸及重复包装,贵重展品不宜用纸箱包装。
并在展品外包装箱两侧刷制准确、不易脱落的唛头标记。
展览会名称:第15届北京国际玩具及幼教用品展览会
参展厂家名称:
联系电话:
展台号:
箱号:
重量:(KG)
体积:(长x宽x高cm)
为确保展品安全,箱外要标出国际运输货物标志。(如:起吊点、重心等)
◎保险
我公司要求参展商办理展品来回程运输保险。航空、铁路运输均为强行保险,保险金额由参展单位自定。
◎费用结算
A.预付款请于2013年4 月18日前汇至我公司银行帐户。
B.余下的来程回程的费用请在我们移交回运展品的提单和售出展品前汇至我公司银行帐户。
C.我们将严格地按照我们的费率标准向展商及他们的代理收取费用。
D.请将款项汇至:
E 特殊服务
若参展厂家对其参展的展品有特殊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或面议。(例如:超大件展品需用吊机、协助展商开箱、展品再就位等)
F、相关费用咨询 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
电话:86-10-84601638 / 86-10-64671724
联系人: 陈曦先生
G、回程费率与来程相同;
H、凡委托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办理展品运输的参展厂家,务必与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签订委托书,并及时传真至我司。参展厂家于展览会开幕前将来程提货运输进馆费用付与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回程欲委托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者,应于双方办理回程委托手续时,向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预付回程费用,包括:出馆费、短程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及铁路/航空运费等。
I、因参展厂家未按运输指南要求发运展品而产生额外的机力、人力等费用,嘉里大通公司将根据实际开支向参展单位实报实销。
J、参展单位若办理汇款手续,请将汇款凭证传真我司,并注明展览会名称。
随附“委托书”一份。凡委托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办理展品运输事宜者,请认真阅读此“运输指南”各项条款,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并详细填写委托书,于发货后立即传真通知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展服务分公司。运输服务投诉 1370112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