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程序
1、申请单位请填妥”参展申请“表内的各项内容并加盖公章后,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至组委会;
2、我们收到”参展申请“表后,会给您发去30%订金的账单;请在您3个工作日内将订金汇入账单中指定的账户后,将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复印,传真给我们;
3、待30%的订金收到后,我们会再给您提供一份确认参展性质的文件,并根据距离展览会开幕的时间,将需支付的余款的账单发给您;
4、余款于2015年4月30日前付清。我们会将”参展商手册“等展会相关资料提供给您;
5、各单位在报送”参展申请“表时,请寄送有效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品牌注册证和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展品样本或说明书,以便有关部门检查,并便于划分展区和开展展前宣传工作;
6、大会采取先订先得、大展位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分配展位。
7、展览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在截止时间后的申请,大会将不能保证在会刊中刊登企业简介。
8、请您注意,如果你取消参展,您支付的订金将不予退还。
参展须知
1、布展日期为2015年5月21日-22日(共两日),布展时间为每天8:30-17:00,如在指定日期、时间内不能完成布展,可申请提前布展和夜晚加班,请于2015年05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支付提前布展费和延时加班费。
2、参展企业进行展位装修布置时,必须符合展馆方、主办方、当地消防部门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要求。
3、 为维护广大参展商的利益,保证洽谈有序进行,展场内不允许高声播放音响(最大50分贝)。为便于管理,携带音响的参展企业需交纳音量播放保证金:3000 元/单位。违反规定高声播放的企业,每警告一次罚款1000元(从保证金中扣除),3次以上者组委会将取消其用电资格。
4、展会期间,参展展品原则上不得中途撤展或带出展场,以保证展会整体效果、参观者利益和客商业务洽谈。
5、组委会为参展商有偿雇请翻译、模特和临时工作人员。
6、协助安排参展展品运输,以及境外展品报关、请关,协助参展单位特装展位设计、制作、安装等服务,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
7、协助参展单位安排举办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产品推介、项目洽谈、专题研讨、购销订货等经贸活动。费用由举办单位自理。
8、组委会将为参展参会客商提供业务咨询、客户撮合、贸易对接和网上供求信息发布。
9、如展商需要商务请柬,请及时提交需方代表名录,由组委会代为邀请。
10、组委会将安排指定宾馆,参展商享受会议优惠价,并负责代办返程票务。